首 页 邵水风采 客服中心 法规资讯 企业管理 技术领域 网上营业厅
用户须知
用水指南
服务承诺
资费标准
服务电话
接水流程
用水常识
水费缴纳点
热线电话
客服中心 5295508
自来水110 5290504
调度中心 5295612
当前位置:首页->客服中心->用户须知

用  户  须  知

    欢迎您成为自来水公司用户,我们真诚地为您提供热情、周到的服务。
   用水的计量器具为国标B级计量。该计量器具安装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水表检验站检定。
    用水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分类计量,自来水公司依据用户用水性质,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分类价格收取水费。
    用户在接到水量通知单后,在当月31日前到指定地点交纳水费。用户逾期不交纳水费,自来水公司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有关规定标准加收违约金。
    用户有权对水表计量的准确性提出质疑并申请校验。经校验,其示值误差未超出国家标准范围的,水费和校验费照收;其示值误差未超出国家标准,校验费由自来水公司承担,当月水费按误差增补或核减。自来水公司也有权对水表计量的准确性提出质疑,经校验误差超出国家标准范围的,水量按误差增补或核减,校验费由自来水公司承担。
    供、用水设施的产权分界点是:自来水公司设计安装计量总水表处(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,产权分界点(含计费水表)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管理。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。水表的管理使用权属用户,产权和正常的维护属自来水公司,因用户管理不善造成水表损坏由用户承担修换费用。
    用户不得私自改变用水性质、转供水、在管道上直接加压、将自备水源与市政管网混供,违者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罚。
    因用户表井占压、损坏及用户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,根据前十二个月最高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,并限期整改。因用户管理不善造成水表损坏,水量按前十二个月最高月水量加1/3计算,铅封损坏,水量按前十二个月最高水量计算并承担维修费用。
   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我公司可对用户暂停供水:
   (1)逾期3个月以上未缴水费或欠费金额较大。
   (2)私自拆、改、装表前管道设施。
   (3)人为破坏水表和铅封。
   (4) 违反《城市供水条例》和湖南省实施<城市供水条例>办法相关规定。

邵阳水司 | 邵水信息| 用水指南| 管理 |联系我们 | ©2005 邵阳自来水公司

湘ICP备05020651号
版权所有:邵阳市自来水公司
邵阳市工业街田江路四号 邮编 422000 电话:0739-5295398 mailto:sy_haiboo@163.com